關于“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全省統考科目考試安排”編制情況的說明
一、方案一要求學生高二上學期期末(12月)一次完成9門科目合格性考試,請問高中學校能否在考試前完成9門合格性考試科目必修必考內容的教學任務,是否給學生預留了一定的備考復習時間?
答:1.學考各科目只考公共必修內容,9門學考科目公共必修內容合計48個學分,共需48×18=864個學時。而一學年有41周,每周35課時,有效課時1435個,所以高一下學期結束時學校能完成9門科目必修內容的教學。
2.考試時間為高二上學期期末,為學生留有3個月左右的復習備考時間。這個時間既不會太長,增加考生備考負擔,又不會太短,讓考生來不及復習完所學課程。
3.方案一既符合教育部“學完即考”“即考即清”的考試安排原則,又給考生預留了適當的備考時間,體現了考試規律,達到了減輕學生備考負擔的目的。
二、對于不參加高考的學生而言,方案一要求學生高二上學期即完成9門全省統考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方案二、方案三要求學生高二上學期期末即完成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政治6門科目的合格考,高二下學期完成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的合格考,因此,有些普通高中和民辦高中學校擔心,這么早就考完了,后面教學工作不好安排,不參加高考的學生后面如何學習?學習什么?
答:1.根據《國家課程方案》的規定,高中學生畢業應修滿144個學分,其中9門統考科目必修48個學分,4門考查科目必修40個學分,13個科目選修內容56個學分。高中學校在完成9門統考科目的教學和考試任務后,還應安排考查科目必修學分和全部科目選修學分的教學任務。
2.本輪高考改革的一個重要目的就是改變過去高中教學圍繞高考轉,高考考什么、學校教什么、學生學什么,課程開設不齊、教學內容不全、課時開設不足的應試教育傾向,督促高中學校落實課程方案。因此,高考改革后,高中學校不應再以高考為指揮棒,不能以考試安排教學,而應以高中課程方案為指導組織安排教學。
3.國家即將出臺《中小學課程實施監測方案》,加強對高中學校落實國家課程方案情況的監測,對高中生畢業應修滿144個學分的落實情況進行評估,并據此對高中學校進行考核和評比。
三、對參加高考的學生而言,方案一、二、三均規定學生在高三上學期期末完成3門選考科目等級性考試,因而有學校擔心,考完后,承擔6門選考科目教學任務的教師高三下學期無事可做,沒法安排他們的教學工作。
答:1.實行走班教學后,高中教師將不再按照現行行政班級模式下“跟班上”的模式進行教學。學校應根據每一年級學生選課的情況,打通全校各學科教師資源,構建教師立體教學的模式,每一個教師都將同時面向一、二、三年級學生教學。高三上學期選考科目考試結束后,這部分教師可以繼續承擔其他年級選考科目或學考科目的教學。
2.6門選考科目的考試不是以學生修滿該科目學分為前提的,選考科目的考試結束后,相關科目教師可以給有繼續修習需要的學生安排教學。
四、為什么以下兩種方案未作為建議方案?
方案 | 每年開考次數 | 考試時間 | 開考科目 | 考試對象 | 考試科目及安排 | 補考安排 |
方案四 | 1 | 6月7-9日 | 全科 | 高二學生 | 九門學考科目 | 高三6月,補考語數外、非選考科目;選考科目采用“兩考合一”方式考試,卷一成績可作為補考成績。 |
高三學生 | 參加高考的學生考三門選考科目 | |||||
方案五 | 2 | 12月上旬 | 全科 | 高二學生 | 九門學考科目 | 高三12月,補考九門學考科目。 |
6月7-9日 | 政史地 物化生 | 高三學生 | 參加高考的學生考三門選考科目 |
答:1.本輪高考改革的重要內容是深化高考科目改革,增加高考與高中學習的關聯度,統一高考科目只保留語數外,另外3門選考科目為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安排在高中階段其他時段進行考試。這樣改革的目的是減輕高考組考壓力,減輕學生高考負擔和精神壓力。而方案四、五本質上是將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拆分成6個科目,仍然維持了現行高考的模式,雖然一次考試會減輕考試機構的組考壓力,減輕考生多次考試的負擔,但仍將導致高中教學圍繞高考進行,“高考考什么、學校教什么、學生學什么”的問題得不到根本解決,背離了高考改革的宗旨,達不到改革的目的。
2.選考科目和統一高考科目安排在同一時段考試,勢必會對高考考場編排模式帶來巨大的沖擊。主要原因是考生6選3共有20種組合,由于相同組合科目的考生需要安排在相同考點進行考試,且相對固定考場,那么高考的考場編排模式將完全發生改變,需要先確定選考科目的考場編排,再確定高考科目的考場編排,一旦選考科目的考場編排出現問題,就會打亂現行高考組織的模式,給高考考試組織工作帶來巨大的風險。
3.方案四需要新建一倍標準化考點才能滿足考試規模的要求,目前資金壓力較大,而且有些縣市標準化考點可能要設置到鄉鎮中學,不太符合現實情況。
4.方案四學考語數外與高考語數外安排在同一時段考試,試卷印制、裝袋、分發、領取、回收等環節容易出現錯裝錯領錯發的問題,給考試組織和管理工作帶來很大的難度,一旦出錯,將會帶來試卷泄密等安全責任事故,風險巨大。
5.方案五將合格考和等級考完全分開,不符合我省《實施辦法》中“兩考合一”的規定。
五、方案一各有哪些利弊?
答:方案一的優點主要有:
1.減輕了高考組考壓力。原因一是高考科目從4門減少到3門,考試時間從兩天減少到一天半;二是高考人數減少,規模減小,部分考生通過學考參加了高職提前招生錄取。
2.減輕了學生備考壓力和考試負擔。一是對于參加高考的學生而言,可以通過“二考合一”一次通過選考科目的合格考和等級考,減少了考試次數;二是3門選考科目安排平時考,高考只考語數外,減輕了考生高考備考壓力。
3.體現了教育部“學完即考”、“即考即清”的原則。
4.教育部要求創造條件為有需要的學生更換選考科目提供機會。方案中學生在高二上學期確定選修科目,高三上學期進行選考科目的考試,為學生更換選考科目留足了余地。在確定選考科目前,學生可以更換選修科目。
缺點主要有:
1.不參加高考的學生一次需考9門學考科目,與教育部“考試應各學期分散、合理、均衡安排”的精神不符。
2.高二、高三學生同時參加考試,考生規模大,現有標準化考場數量不能滿足需求,至少需要增加50%。
六、方案二各有哪些利弊?
答:方案二的優點主要有:
1.具備方案一的優點,同時符合國家關于分散、多次、均衡安排學考的要求,減輕了每次考試的壓力。
2.學考科目語數外備考時間較為充足,有利于高中教學安排。
缺點主要有:
1.一年需組織兩次學考,相對方案一,組考壓力大一些。
2.同一科目的合格考和等級考有兩個年級學生參加考試,標準化考點數量需要增加。
3.高三12月語數外三個科目只安排了補考,而補考考生人數很少,一個考區可能只有一個考點,考試組織成本較高。
七、方案三各有哪些利弊?
答:方案三的優點主要有:
1.具有方案一的優點,同時符合國家關于分散、多次、均衡安排學考的要求。
2.減輕了考生的備考壓力,符合國家即學即考、隨考隨清的要求。
缺點主要有:
1.一年需組織兩次學考,相對方案一,組考壓力大一些。
2.語數外的補考安排在高三6月份進行,那么對于不參加高考且學考語數外有不合格的學生來說,沒法參加高三4至5月的高職提前錄取,只能被迫參加統一高考語數外的考試,因為將來高職院校通過高考通道錄取??茖W生是依據高考的語數外成績而不是學考語數外成績錄取的,導致這部分學生既要參加統一高考語數外的考試,又要參加學考語數外的補考,增加了這部分學生的考試負擔。
八、方案一、二、三能否允許學生根據自身能力自主決定是在高二上學期期末還是在高三上學期期末參加3門選考科目或語文、數學、外語科目的合格考,如果允許,有些學生可以在高三上學期期末參加語文、數學、外語科目的合格考,或者通過“二考合一”方式一次完成3門選考科目的合格考和等級考,這樣,考試負擔會減輕很多。
答:從擴大學生自主權、減輕學生負擔角度考慮,允許學生根據自身學習能力自主確定參加合格考的科目和時間是可以的。比如,學習成績好的學生可以不在高二上學期期末參加選考科目的合格考,而是在高三通過“兩考合一”同時完成選考科目的合格考和等級考。但是需要明確以下幾個問題:
一是對于想通過“二考合一”完成合格考和等級考的學生需要在高二上學期就確定選考科目,且不能更換。
二是如果學習成績不是很好的學生選擇在高三通過“二考合一”完成合格考和等級考,一旦其某個科目合格考未能取得合格成績,將沒有補考機會,因而不能取得高中畢業證,需要學生在高二上學期做出選擇時簽訂責任書,聲明責任由學生自己承擔。
三是對于同一科目而言,高二年級學生參加合格考,高三年級學生通過“二考合一”進行該科目的合格考和等級考,假如選擇“二考合一”的這部分學生都是成績較好的學生,那么在劃定該科目合格線時,容易出現不合格考生多為高二年級學生的情況。因此現行合格線的劃定辦法不科學,需要重新研究。
關于此問題,目前不作定論,希望地市州教育考試機構廣泛征求高中學校的意見,再行研究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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